5月3日,枣庄市山亭区某村的柏某,利用替别人的微信帐号进行申诉的时候,掌握了别人的微信帐号、密码,然后通过“发红包”、微信转账等形式,先后盗窃李某微信捆绑银行卡帐号7800余元。5月4日,费县公安局石井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柏某抓获。
2016年5月4日早上,费县公安局石井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李某的报警,说自己和微信绑定的银行卡被人通过转账、“发红包”的方式盗走现金7800余 元。接到报警后。石井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得知转走现金微信账号绑定了一张银行卡,而这张银行卡的主人为柏某。经过进一步了解,民警得 知李某熟人当中确实有一个朋友叫柏某。确定柏某有重大嫌疑后,民警立即依法对柏某依法进行了传唤。经过审讯,柏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6岁的柏某是枣庄市山亭区的一名农民,初中肄业后在社会上游荡。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意出力干活,就在建筑工地打个零工,做装修工作。2015年10月的一天,柏某无证驾驶被枣庄警方查获并被依法行政拘留。走出拘留所后,柏某失去了原来的工作,就想破罐子破摔。为了糊口,他继续在建筑工地上做装修工作,入不敷出,经济上非常拮据。
2016年5月3日晚上,柏某看到工资已经花完,非常着急,就打起了歪主意。这时,他想起以前工友的女朋友李某,花钱大手大脚,而且几天前还说自己的微信账号被盗,微信上有关联的银行卡,而柏某对微信比较熟悉,就自告奋勇帮李某进行了申诉,并且掌握了微信密码。手机上还存着李某的微信账号。这时,柏某灵机一动:很多人都将出生日期设为秘密。而他在申诉微信账号时,掌握了李某的身份账号码,何不试试看?于是,当晚23时许,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登录上李某的微信账号,并且打开了李某的微信支付功能,先后给自己发了4个200元的红包,看到收款成功,柏某就非常兴奋,紧接着分两次给自己转了7000元钱。
事成之后,柏某非常害怕,担心被人发现,就自作聪明,将钱再次转到自己的另外一个微信账号的银行卡上。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盗窃银行卡7800元钱不到1天,就被费县公安局石井派出所的民警抓获。
警方提示:微信账号、银行卡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以免被人破译。人心叵测,不要盲目相信朋友,更不要将微信账号、密码随便告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