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到好朋友家串门,出小区的时候却被保安给拦住,硬是要收取10元的停车费,这让市民郑先生很是郁闷,原本的好心情也一扫而空。“凭什么我去串个门还得交停车费?”25日,临沂市民郑先生致电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称。
据市民郑先生反映,23日晚上8点多钟,他开车到市区金雀山路与蒙山大道路交会附近小区的一位好朋友家串门,到了小区门口,他便直接把车开了进去。在老朋友家一起谈天说地,高兴起来,就喝醉了。随后,将车放在朋友家,晚上自己打车回自己家睡觉。
到了第二天上午,也就是24日上午10点多钟,郑先生又来到朋友家开车。没想到出小区门的时候,小区一位保安表示要先交10元的停车费。“我跟保安说了,我是到小区的朋友家串门,昨晚喝多了,今天又来开的车。可保安就是不同意,说不交钱就不让走。我就是来朋友家串门的,凭什么还得交钱?”郑先生越想心里越是堵得慌。
与保安争吵几句无果后,无奈之下给了保安10元的停车费,这才把车开了出去。“给物业打电话投诉也白搭,他们说进小区的车辆要么联系好房东,停在房东的车位上,要么就得按他们的规定交停车费。”
郑先生表示,其实几块钱的停车费并没有什么,但他想了解这项收费是否合理。
2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郑先生和保安因停车费产生矛盾一事他们已经知道了。“我们小区的车位实行按月租赁收费的方式,如果不想租,只能免费停放两个小时,超过时间就要缴纳一定的停车费。”工作人员介绍说,小区之前一直没有收取过停车费,就连物业费、垃圾清理费也因为一些原因没收过,之所以收这个停车费,其实也是为了维护小区的治安。
当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市物价部门,据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小区内停车收费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类是小区业主的车辆,一类是对于外来的车辆。
对业主收取的地上车位停车费,属于车位场地使用费,需要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经过2/3的业主同意才能实施。因为地上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场所,其收取的费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能提20%费用,其他费用要为整个小区服务,可以由物业代管。如果不是业主委员会提出的这项收费,物业公司可以收取的只是业主停车服务费,30元一个月。如果是非小区业主的外来车辆,如为业主送货、安装等车辆,停车超过两个小时才可以收费。
关于郑先生收停车费的问题,则有相应的定价标准。据市物价局、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除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执行公务等车辆外,停放超过2小时的外来车辆按照最高2元/小时每辆标准对超过2小时的停放时间缴纳场地使用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得超过12元。
停车场经产权人同意后,可以向业主收取停车租赁费,向外来车辆收取临时停车费。市民一旦发现小区停车收费有违价行为,可以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