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临沂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小学暑假将于7月5日(星期二)开始,8月31日(星期三)结束。根据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暑假自7月5日(星期二)开始,8月31日(星期三)结束,9月1日(星期四)学生上课。普通高中学校暑假自7月12日(星期二)开始,8月31日(星期三)结束,9月1日(星期四)学生上课。
为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过一个愉快、安全、和谐的假期,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落实监护责任。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假期情况,尤其要关心农民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学生假期生活。
同时,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防范非法传销及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案件发生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湖泊、河道、水库、池塘等缺乏安全措施和无人监护的水域游泳,防止溺水和其他伤害事故的发生。
此外,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暑假放假时间,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假期时间进行调整,须提前一周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统一组织学生补课,不得以学生自愿等名义在假期动员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安排自习等,也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教师组织有偿家教、有偿办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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