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临沂6月28日讯(朱飞)近日,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引导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内容、扶持政策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4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意见》从全面落实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多种形式、多主体土地经营流转,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落实抵押担保权能,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等6个方面做了重点要求。明确坚持4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家庭承包为基础、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原则;坚持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坚持有序流转、规模经营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
《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制定扶持政策,优先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加强对农村生产经营与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依法有序进行;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流转合同履行监管制度,规范土地用途和生产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的监测,及时妥善处理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到2020年,全市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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