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交警呼吁行车保持淡定 路怒族害人又害己
中国网山东临沂7月9日讯(申川飞 吴云富)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某村的王甲,6月28日下午骑摩托车载朋友王乙外出时,在327国道费县小安子山口与驾驶货车的刘某发生争执并厮打,似犯“路怒症”的王甲持匕首将刘某捅伤致死。案发后,王甲、王乙潜逃到外县,7月3日,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将二人抓获,他们的朋友也因涉嫌窝藏落网。(7月7日光明网)
就因为货车司机路遇朋友靠边停车想打招呼,没注意到后面一辆摩托车在超车,双方发生了轻微刮蹭。双方理论时言语不和发生争执,一气之下,摩托车司机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向货车司机致其死亡。原本一点小事,却因互不相让争吵升级,“路怒症”发作引发惨案。另据新闻报道,摩托车司机王甲“路怒症”不是初犯,去年就曾酒后驾驶轿车在327国道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差点发生刮蹭,却责怪对方不给自己让路,驾车将对方逼停,并丧心病狂开车撞向对方,致使车上的夫妻一个重伤一个轻伤。案发后,王甲潜逃,直至本次案发被抓。
“路怒症”,一种马路暴力,大多指的就是在交通阻塞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遭受开车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愤怒情绪,发作者会因情绪失控经常会口出秽语、动手打人甚至毁损他人财物,故意用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或实施人身攻击等。机动车因为它的速度快和质量大,一旦驾驶人路怒症发作,后果和危害也就更加凸显,所以感觉上人们在这方面的反应会比较激烈。
其实,现实中除了王甲这种司机本身具有路怒的“潜质”外,还有一些因素可能让一个平时还算和善的人,开车上路就变身“公路狂躁症”成了另外一个人。
据资料显示,经常开车的人心理是有一定压力的,因为其具有固有的危险性:即使是平时最守规则、最安全的司机,天天开车在路上就免不了会遭遇一些无法预测的不稳定因素,如恶劣天气、复杂路况、交通拥堵、交通事故,还有道路上一些随意变道加塞、不打转向突然猛拐、夜晚长用远光灯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当其他车辆和行人的违章影响道或危及自己行车安全时,多数人会切恶向胆边生,怒从胸中起。
随着车辆的增多,“公路上的问题”更是有增多之势,驾车引发的情绪冲突也越来越多。“愤怒在路上”,轻则影响身心健康,会造成情绪障碍、抑郁、睡眠障碍、免疫力下降等负面影响,重则会因开车情绪失控,路怒症发作,除了骂人、动粗、野蛮开车外,甚至会袭击他人和其他汽车以泄愤,给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冲动是魔鬼。“路怒症”害人又害己。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应该牢记,永远不要带着愤怒开车。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心情不好时最好不要驾车。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证足够的睡眠,因为在犯困时开车,人会更容易暴躁且出现危险驾驶;越是容易情绪化的人,越应注意驾车时的心理平衡。平时,应多参加一些体育、娱乐活动或旅游等方式排遣和释放紧张情绪,每天有个好心情,心里充满阳光,笑容洋溢在脸上,可避免成为一个挑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