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淄博市各学校陆续开学,家住张店区洪沟小区的孙先生心急如焚。他的儿子今年7岁,正是入读小学的年纪,但却无法就近上学接受教育。虽然孙先生在张店生活并工作多年,但由于没有合同,影响了孩子正常入学。
“看着别人家的孩子一个个背起书包去上学,我是又羡慕又心急。”今天上午,孙先生告诉记者,儿子今年7岁了,正是上学的年龄,却无法就近上学。2004年,孙先生从老家淄川来到张店做保安,并在此结婚生子。因为家庭困难,所在单位以每月180元的租金,向孙先生出租了一套位于洪沟小区三室一厅的房子,他们一家一直租住在这里。
“当时我啥也不懂,一直以来,既没签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会保险。”孙先生告诉记者,因妻子长期患病,家庭困难,他又先后到张店区的多家单位从事保安工作,仍然既没签劳动合同,也没缴纳“五险”。
2015年底,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孙先生腰部受伤,被迫辞职在家休养,因此也失去经济来源。
近日,孙先生给孩子报名上学时得知,孩子无法在张店的公立学校就读。
就此,记者采访了张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张店入学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夫妻双方必须有一人在张店居住满一年并有居住证;其次,夫妻双方必须有一人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并出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孙先生并不满足上述条件,而且目前张店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报名也已经结束,即使满足条件也无法办理了。按照相关规定,孙先生的孩子只能回淄川老家入学,或者到私立学校就读。
孙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回老家租房,最便宜也得每月600元,而且夫妻俩还要继续治病,“现在我既没钱送孩子上私立学校,也不可能让7岁的孩子独自回老家上学。这可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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