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首次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记者获悉,2013年以来,山东省法院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85件,2272人受到刑事追究。
据介绍,2013年以来,山东省法院系统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0695件,及时制裁环境侵权行为。审理环保行政案件8809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
去年6月,山东高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截至目前,山东省高院、东营中院、以及其他五个区县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2015年,山东省各级法院依法制裁环境污染行为,共审结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民事案件736件、行政案件2732件、刑事案件466件。
山东还稳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截至目前已经受理7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居全国第二位。其中,德州中院受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侵权案,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针对大气污染行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山东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妥善审理好环境侵权和自然资源案件,特别要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及农村环境侵权案件的审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依法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健全规范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职能设置和审判团队的专门化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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