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更替和停车管理 不能只卖不租

2016-03-11 15:03:54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潍坊市日前出台《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和《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解决住宅小区新老物业更替、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齐鲁往3月11日讯 (潍坊台记者 冯传春)潍坊市日前出台《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和《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解决住宅小区新老物业更替、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潍坊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760多家,从业人员6.1万人,管理各类物业项目2400多个,综合发展水平居全省前三位。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住宅小区管理中一些问题日益凸显,比如物业公司擅自退出、业主委员会恶意炒掉物业公司、开发商对车库车位只售不租、业主停车堵塞小区入口等问题。潍坊市出台这两个文件,就是要为解决这些问题立规矩。

  《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物业和业主不能“说分手就分手”。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希来:“主动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60天告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能说退就退。原物业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新物业公司移交有关的公共设施清单、业主名册和水电表的抄表数等相关资料以及财物,不得以业主欠缴物业费为由拒绝交接。”

  针对车主们关心的车位“只售不租”问题,《潍坊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进行了明确。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希来:“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预售时,应制定住宅小区车位租售办法,向购房人明示并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住宅小区车库租售办法应明确车位的数量、布局、建设标准、租售比例等内容,并划定租售的区域。不能只租不卖,或者只卖不租。”

  另外,两个办法还分别对不能随意解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工作不善要担责、临时停车也要交停车费、业主恶意堵门公安部门要处罚等规定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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