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新规解决无户籍人员落户 四类人员落户亮绿灯

2016-03-30 10:54:25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就切实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印发相关实施意见,提出要重点解决好四类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齐鲁网3月30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就切实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印发相关实施意见,提出要重点解决好四类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这四类人员为:既不符合收养法规定又无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被收养人员,生活无着的滞站流浪乞讨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或打拐解救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以及因婚嫁等原因流入我省的无 户口人员。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报道,对这四类人员,公安机关将及时采集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核查比对,发现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的,将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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