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亲妹妹潜伏店内偷钱 哥哥愤怒报警却无法定罪(图)

2016-01-20 10:41:44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枣庄峄城区的左银伟在市区中心街经营一家内衣店。最近一段时间,他像疯了一样,不顾亲情执意要举报他的员工偷盗店内钱财。据他讲,这名员工,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妹妹。

   哥哥找妹妹协商 妹妹不承认偷盗50万

  左银菊告诉记者,她承认只拿了5万元,并不像哥哥说的偷了几十万。左银伟建议妹妹先还给他10万,用于内衣店生意周转。但妹妹只肯先还5万,不过这5万元暂时也给不了哥哥。

  左银伟说:“几乎天天往里存,建行存了20万,事后,去公安报案,邮政存了30万。”采访中,左银伟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妹妹名下一家银行的流水明细。记者注意到,从2013年1月到2014年6月,左银菊的银行流水中,合计收入5万多元。这笔钱又是怎么来的呢?

  “我开你2000工资,你能存一万吗?”交谈中,左银伟建议妹妹能直截了当给他一个痛快话,只要她承认偷了多少钱,往事就可以既往不咎,但妹妹左银菊没有给出令哥哥满意的话。

   亲哥哥举报 妹妹接受警方调查

  采访中,左银伟表示要和妹妹左银菊断绝亲情关系,以后不再承认有左银菊这个妹妹。左银伟将妹妹举报至枣庄峄城区公安局,当地公安局在2015年1月份,以“左银菊涉嫌偷盗”一事立案调查。

  经过公安机关审讯,左银菊承认偷盗事实,随后此案移交到枣庄峄城区检察院。事情到了这一步,左银伟也是内心纠结,嫌疑人左银菊毕竟是自己的亲妹妹。可是,一想到妹妹不愿意还钱,做哥哥的又来气。

  经过检察机关调取此事件的笔录材料,峄城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左银伟认为,这可是妹妹亲口承认的事实,而且还有电话录音、妹妹银行流水为证,为何不能判妹妹有罪呢?这种情况下,左银伟电话联系上了峄城区检察院公诉二科的相关负责人。

  工作人员告诉左银伟,有关左银菊盗窃一案,确实缺乏事实证据。从目前来看,检察院只收到了相关电话录音、嫌疑人银行流水和嫌疑人口供。作为检察机关,他们需要由公安机关依法审查、调取的合法事实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无法只依据口供,认定嫌疑人左银菊有罪。

  根据国家刑法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事实证据,无法认定被告人就有罪,由于左银伟的店铺当时并没没有安装监控,而且事发期间,左银伟也没有留意,导致问题持续发生。既然妹妹左银菊承认偷盗,那么哥哥左银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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