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3月28日,泰安市宁阳交警也遇到一位“心急”的小伙,考完科目三就急着开车上路,结果被罚款1000元,还进了拘留所。
3月28日14时30分许,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104国道河洼路段执勤,在依法检查一辆车号为鲁H6***X的轿车时,驾驶员王某只出示了行驶证,说驾驶证忘记带了。民警对其进行询问,当事人说考完科目三了,教练说能开车,就开车上路了。民警向其解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听了交警的解释后,终于明白了自己存在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在报经法制部门审批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交警在此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未办理完毕开车属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应当处以罚款和拘留的处罚。现在有部分学员考过了科目二、科目三就着急想“过车瘾”,不仅违法,还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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