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在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高益民当选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个人简历:
高益民,男,汉族,1965年5月生,籍贯山东邹平,出生地山东淄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
1984.09-1988.07 山东大学法律专业学生;
1988.07-1989.10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见习书记员;
1989.10-1991.08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1.08-1992.10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2.10-1993.05中国人民大学高级法官外语培训班学员;
1993.05-1993.06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3.06-1996.0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6.06-1997.08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7.08-1998.0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8.03-2001.0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01.03-2003.01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3.01-2008.05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05-2015.08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巡视员;
2015.08-2015.09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5.09-2016.01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现任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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