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少机关国企中秋主动“零福利” 有些怕出事
在山东省内一家老牌国企工作的老杨这个中秋过得很“清静”,与往年不同,老杨所在的国企今年暂停了节日福利。由于企业发展形势严峻,再加上八项规定,像老杨这样“零福利”的员工不在少数。那么,企业到底能不能给员工发福利呢?又有哪些福利是合规的?
福利过节费缩水3年,今年干脆彻底停发
回忆起过去中秋节的福利,工作了二十余年的老杨颇有感触。“以前,油、米、面、月饼这些都是基本的,还有各种海鲜和肉。总共加起来得有十几样吧,有时候一趟都拿不完。”除此之外,老杨往往还会收到300元的过节费。
“今年不只取消了福利,连过节费也没有了,中秋节连简装月饼都没发。”实际上,从2013年开始,老杨的福利就缩水了,直到今年暂停发放。“过年过节,单位发的东西不一定多贵,都是一种心意。”对老杨来说,过节福利的变化还是让他有点难以接受。
不仅在国企,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原本热闹的中秋节,现在却格外“冷清”。刘震(化名)是济南市市中区某事业单位人员,以前中秋节成箱搬的海鲜、蔬菜、月饼等物品,现在只剩下一袋月饼,过节费也都没有了。
政策并未禁止发福利,有单位只为节约成本
其实在去年年初,山东省总工会就下发了相关通知: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传统节日之一的中秋节,基层工会是可以发放相关过节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