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6月4日晚,开发区交警大队在阿里山黄浦江路路口设岗夜查酒驾,期间查获了一名“误信”微信传言的酒司机。
晚11时许,当夜查组准备收队时,发现一辆驶来的黑色别克轿车突然减速,似乎有意躲避检查,执勤民警随即上前,示意该车司机靠边停下接受检查。经测试,司机郭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随即根据规定带其到附近医院抽血备检。郭某某在去医院的路上不断抱怨:“我真冤啊,倒霉极了,微信上传的交警的统一行动不是5月31号就结束了吗?怎么还查啊? ”
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相信微信上的传言,此外,无论是否有统一行动,交警部门对酒驾的查获力度是不会减弱的。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郭某某将面临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资格的处罚。(记者 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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