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中院发布2015年十大涉民生案件 与百姓生计相关

2016-02-02 13:04:2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丽艳 责任编辑:吕英河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2月1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5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民生案例新闻发布会,十大涉民生案件与老百姓的生计相关。

  中国网山东滨州2月2日讯 (记者 张丽艳)记者获悉,2月1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5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民生案例新闻发布会,十大涉民生案件与老百姓的生计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新闻发言人称,所选择的典型案例的特点为,案件裁判结果具有较强的普法意义,特别是对广大群众应当如何遵守法律、如何在法律框架下进行行为选择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案件的案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或案情较为疑难复杂;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在具体的工作方法上有一定的创新性;案例的审理执行充分的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法院工作的权威性。

  据了解,2015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着眼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忠诚旅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平等保护合法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审结了一大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

  十大民生案件一:珠海明业建筑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

  当前,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劳务合同纠纷层出不穷,且以群体性纠纷为多。主因农民工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保存的证据材料较少;分包关系混乱,导致农民工并不清楚实际雇主,一旦纠纷发生,只认准当初的介绍人或者工组长;同时外地人雇工现象较多,到了诉讼阶段,农民工甚至不了解雇主的详细信息、住址等等。

  十大民生案件二:拉运倾倒侨昌农药厂废水污染环境案

  良好的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之基,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消耗巨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恶化等问题,已经使我国的环境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环境污染已成为重大社会公害。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势在必行。2011年刑法修正案将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降低了入罪标准,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处罚。

  十大民生案件三:邹平县李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

  "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苏丹红和三聚氰胺等事件的恶劣影响,食品安全已经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十大民生案件四:"保婚"文书离婚纠纷案

  当前,许多人在婚前婚内签订一纸"保婚"文书,而"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得双方打消离婚念头,一心一意的经营好婚姻。但是,这些协议究竟有没有效力。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大民生案件五:夏某诉宗某等赡养纠纷案

  在调解赡养纠纷的案件时,特别是子女较多的情况,邹平县法院采用家庭座谈会的模式,深入交谈,了解老人生活情况和子女的经济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这种形式着眼于解决家庭矛盾,维护家庭和睦,避免了家庭成员对簿公堂,在处理赡养纠纷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十大民生案件六:张某富与张某勇相邻关系纠纷案

  当前,邻居之间因通行、用水、采光、通风或宅基等问题发生矛盾冲突的情况越发常见。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要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尊重他人的相邻权的义务,这不仅是中华民族谦让和睦美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规定和导向。

  十大民生案件七:郭某使用"万能钥匙"犯盗窃罪案

  刑法修正案将入户盗窃作为新的盗窃行为类型,扩大了盗窃罪的处罚范围。入户盗窃侵犯的不只是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对公民的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危险,比一般盗窃行为具有更深的社会危害性。

  十大民生案件八: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齐某与第三人郝某因民事纠纷,于2014年3月22日将杨某名下大众牌多用途乘用车强行开走。同日,郝某向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报案。

  十大民生案件九:村委会诉郑某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1992年12月惠民县淄角镇靠河郑村委会将本村40余亩河滩分别承包给被告郑某泉、郑某岐、郑某全、郑某梓及其他村民,并分别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20年,自1993年2月10日起至2013年2月10日止。

  十大民生案件十:大地财险与顺和驾校追偿权纠纷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汽车开始走进千家万户,学习汽车驾驶的人员也在剧增。2010年到2015年,驾驶人数量增加了1亿。驾驶人总量占全国总人口的22%,每十个人或每三个适龄驾驶人中,就有一个人拥有机动车驾驶证。为满足社会需求,各类驾校应运而生。截止去年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1.3万多所,教练员75万人,教练车62万辆,全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成3000多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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