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处置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工作小组获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第一阶段调查处理工作基本完成。截至目前,涉及山东的63条线索已全部查实,刑拘32人,批捕7人,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公职人员给予了政纪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对全省有合法资质的2743家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有资质的疫苗接种单位已在各级疾控中心官网公布,这些接种单位提供的疫苗是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群众可到这些单位接种疫苗。
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后,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对案件处置工作多次批示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尽快查明情况,不掩盖事实,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全力追查涉案线索,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
山东省政府第一时间成立专门的案件处置工作小组,在国家部门联合调查组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迅速行动、全力以赴,积极推进案件处置工作。目前第一阶段调查处理工作基本完成。涉及山东的63条线索已全部查实,共涉及人员73名,已到案72名。刑事立案45起,刑拘32人,批捕7人。对4家涉案企业全部撤销GSP认证证书,停止其一切经营活动,并立案调查。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公职人员给予了政纪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查处过程中,对全省有合法资质的2743家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
该案是山东省公安机关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去年破获的涉及全国多个省份的重大网络犯罪案件。2015年4月28日,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会同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抓获庞某卫、孙某(系母女)等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2名。截至目前,已发现庞氏母女有上线106人,下线206人。考虑到此案事关重大,涉及面广,山东省有关部门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2015年5月、6月,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分别对该案挂牌督办。8月份,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发起集群战役集中打击,山东省公安机关在战役中,共立案12起(全国共21起),对12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人被判决。为便于彻查案情,前期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时对案件线索进行了保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两轮涉案疫苗协查工作,对涉案企业违法线索展开了深入调查。2016年2月1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2015打击食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济南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了有关情况。
这一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发生,说明现有的第二类疫苗经营使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漏洞,没有像第一类疫苗一样实行闭环管理,购销渠道较为混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暴露出山东省疫苗质量监管和使用管理不到位、对非法经营行为发现和查处不及时、一些干部不作为、监管和风险应对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教训深刻。
痛定思痛,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山东省还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彻底查清涉案人员、犯罪事实和疫苗流向,依法从重从快处罚违法企业和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纪进行问责。对不具备经营、使用疫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鼓励群众举报,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确保疫苗接种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立足标本兼治,强化制度监管。记者了解到,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规范第二类疫苗经营使用管理问题。会议提出,待国家相关法规修订后,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第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强化储存、运输冷链要求,实现每一支疫苗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受种实名制,从根本上堵塞监管漏洞。落实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接种单位的技术指导与服务,不再承担具体接种任务。接种单位要履行职责,做好风险告知,提醒接种者可能产生的各种反应。
此次涉案疫苗属于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疫苗。案件调查专家组分析评估后认为,接种涉案疫苗不会带来常规不良反应以外的安全性风险,未发现涉案疫苗有效性下降的情况,涉案疫苗受种者一般不需要进行补种。存有疑虑的接种者,经接种单位综合评估可补种。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有关部门正根据国家部门联合调查组专家委员会《案件后续处置技术指导意见》,积极落实善后补救措施,加强对涉案疫苗流入地区相关疫苗免疫疾病发病情况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如果涉案疫苗受种者存在疑虑,可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咨询,根据不同疫苗种类,对补种的风险进行评估告知,在个人自愿基础上,给予免费补种。
世界卫生组织曾在2011年、2014年对我国疫苗监管体系进行过评估,我国是120个申报国家中获得通过的36个国家之一。我国的疫苗体系总体安全可靠。据了解,由于极少数人的个体差异,疫苗接种存在不良反应风险,但发生严重异常反应的风险极低。如果不接种疫苗,感染传染病的可能性较高。因此,适宜人群应及时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