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月1日开出全省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

2016-05-03 09:05:23 来源:齐鲁网 作者:黄健容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2016年5月1日零时许,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伟来到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的山东大厦,见证了酒店工作人员成功为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占先开出全省首张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山东省本次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启动。

山东5月1日开出全省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

山东省副省长孙伟,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5月1日零点山东大厦见证山东营改增首张发票。

山东5月1日开出全省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

山东省副省长孙伟,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5月1日零点山东大厦见证山东营改增首张发票。

山东5月1日开出全省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

5月1日零点山东营改增首张发票开出。

山东5月1日开出全省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

5月1日零点山东营改增首张发票出炉。

  2016年5月1日零时许,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伟来到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的山东大厦,见证了酒店工作人员成功为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占先开出全省首张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山东省此次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启动。

  据悉,山东省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涉及71.2万户纳税人,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实现全覆盖。其中,建筑业13.4万户、房地产业5万户、金融业2.2万户、生活服务业50.6万户。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自今年3月5日正式启动营改增扩大试点准备工作以来,山东省各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开展。3月14日,完成国地税征管信息移交工作;4月10日,提前完成户管确认工作;4月27日,营改增税控发行、发票发放工作全面完成,纳税人业务培训实现100%覆盖,地税部门代征代开工作准备就绪,提前三天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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