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将推行“五公开”政策 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公布

2016-07-11 14:27:1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王逸群 责任编辑:鹿文霞 字号:T|T
摘要】为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力,临沂市制定《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要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为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力,临沂市制定《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要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读

  《要点》要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或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要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政策出台后,还要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政府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草案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发布。

  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传递权威信息,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年内,各县区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同时,加强政策解读专家库建设,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力求做到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理解。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增进社会认同。

  深化行政服务公开,加大救助、环保、教育等公开力度

  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最低生活保障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重点公开特困人员人数、供养方式、供养标准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

  强化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的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加大对重点区域及主要县城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

  此外,强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扶贫信息、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如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等。

  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发布 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要点》指出,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力度,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舆情的搜集、跟踪、分析、研判及处置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可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

  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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