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在行动 淄博市上半年通报56起典型案件 (图)

2016-07-29 16:45:01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良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上半年淄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组织明察暗访40余批次,发现问题线索120余个,处理4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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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纪委监察局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六次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

  7月28日,淄博市纪委监察局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六次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发布2016年上半年淄博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齐鲁网记者从会上获悉,上半年淄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组织明察暗访40余批次,发现问题线索120余个,处理4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淄博市部分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活动,并就各自关注的生态淄博建设、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省委巡视“回头看”、案件公开等涉及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淄博市纪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现场解答。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淄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淄博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尊崇党章,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有机统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决纠治“四风” 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

  齐鲁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上半年,淄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四风”问题顽固和变通变异新情况,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先后组织明察暗访40余批次,发现问题线索120余个,处理4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上半年,淄博市纪委分12批公开通报56起典型案件。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和查处力度,出台《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镇、街道纪委承办、区县纪委主办、市纪委督办工作责任,紧盯村“官”腐败、“小”官大贪“两类人”,严查“四风”不收手、涉农惠农资金乱伸手、审批执法乱插手、便民利民不出手“四类事”,坚决消灭镇、街纪委“零立案”和“零处分”。

  上半年,淄博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5起、处分126人,分别占查处案件数和处分人数的16.8%、19.3%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强化教育监督 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淄博市纪委监察局组织淄博市25万余名党员就践行《准则》《条例》签字背书、作出承诺,2500余名副处至副厅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深化专题述廉述责工作,组织19名区县党委政府“一把手”、9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述责,接受质询评议;8个区县纪委分别组织112名区县党政班子成员、99名镇街和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紧扣“六项纪律”,对21个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开展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严格纪律审查 积极传递正风反腐正能量

  1-6月,淄博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84件,同比下降18.3%;立案624件,同比增长137.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4人,同比增长179.5%,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5人。淄博市纪委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求,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在纠正“四风”、执纪审查、巡查监督过程中,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问题,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典型案件及其教训进行通报。

  近两年来,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分34批公开典型案件187起、涉及195人,达到了以案件公开震慑违纪,警示党员干部不越红线,以案件公开明规释纪,教育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以案件公开凝心聚力,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纪检工作的目的,发挥了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和传递正风反腐正能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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