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不到3小时收11元 保安:10元是拖车费

2016-06-29 15:11:35 来源:新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随后,记者在电动车收费停车区,看到保安岗亭上贴着一个物价局的停车费收费标准文件,现场未看见收费公示牌。对此,物价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收费停车场须树立收费公示牌,上面要有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市民质疑乱收费,可拨打12358反映。

  “ 电动车 停放在省图书馆的指定停放区,竟被收取了11元!”近日,海口市民林女士向本报反映,6月25日下午6时许,她和朋友到省图书馆看书,随后去海口工商学院游泳,晚上9时30分许返回停放区拿车,被 保安 告知停车费11元。“停车的时候, 保安 并没有告知我们具体的收费标准,我们也没看到停车场设有收费公示牌。”林女士说。

  对此,省图书馆物业管理方天创物业的 保安 朴先生告诉记者,图书馆外围有免费 电动车 停放区,也有收费停放区,因为担心失窃,不少市民愿意交1元钱把车停在收费区。“图书馆晚上8点闭馆, 电动车 停车卡上也写着停车到晚上8点,市民应该会看到。”朴先生说,过了晚上8点,看管 电动车 的 保安 就下班了,一些市民超过时间仍未取车,为避免车辆丢失,他们只好将这些 电动车 拖到图书馆南侧的职工 电动车 停放处集中看管,“我们要求她交 11元,其中1元是停车费,10元是 拖车费 。大热天的, 保安 也辛苦,10块钱也就是买瓶水喝,有的市民不愿意交,我们不会强制收,最后也没收林女士的钱。”

  随后,记者在 电动车 收费停车区,看到 保安 岗亭上贴着一个物价局的停车费收费标准文件,现场未看见收费公示牌。对此,物价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收费停车场须树立收费公示牌,上面要有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市民质疑乱收费,可拨打12358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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