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对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通报 3人对抗审查受处理

2016-08-12 14:04:35 来源:齐鲁网 作者:刘燕 责任编辑:阎家鹏 字号:T|T
摘要】8月11日,记者从潍坊市纪委获悉,潍坊市对3起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时欺瞒组织、对抗审查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8月11日,记者从潍坊市纪委获悉,潍坊市对3起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时欺瞒组织、对抗审查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昌乐县人大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坚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被查处。省委巡视组在昌乐县专项巡视期间,刘坚与相关人员编造虚假协议掩盖事实。刘坚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6年7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被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潍坊市体育局原副调研员黄义海违反组织纪律,在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被查处。2014年,市纪委2次与黄义海函询其人民来信反映的问题,未如实向组织说明;2015年5月,黄义海为规避组织审查,与相关人员编造虚假财务凭证,掩盖占有某公司资金事实。黄义海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6年4月,经决定给予黄义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寿光经济开发区原管委会干部(副县级)、潍坊市第十六届原人大代表刘水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被查处。2015年8月,刘水明伪造账簿,向调查组提供虚假情况;2016年1月,刘水明安排有关人员了解调查组动向,并阻止他人向调查组如实反映情况,对抗组织审查。刘水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6年2月,决定给予刘水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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