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为社区服刑人员充电

2016-05-03 09:09:13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姚文凤 责任编辑:张真美子 字号:T|T
摘要】近日,五莲县司法局在县曙光基地举办了2016年第4期(总第28期)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班,本次培训由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律师服务团成员、国家一级律师刘平刚同志授课,主要讲解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中国网山东日照5月3日讯(记者 姚文凤 通讯员 娄宝兰 丁汀)近日,五莲县司法局在县曙光基地举办了2016年第4期(总第28期)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班,本次培训由山东阳尔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律师服务团成员、国家一级律师刘平刚同志授课,主要讲解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本次讲课中,他利用自己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课。服刑人员纷纷表示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会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早日解除矫正,成为一名守法公民,为家庭和社会多做贡献。

  2014年以来,本着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专群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五莲县司法局积极聘请社会各界知名专家、学者,组织开展了28期(每期3小时)集中“素质教育”,内容涉及公共道德教育、法律常识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等,以法律常识教育为主线,全方位、多层次、阶段性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头脑改革风暴,全面提升其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心理素质和传统文化素质等。到目前为止,共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县曙光基地集中学习45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另外,县司法局积极指导各司法所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每月3小时外教育工作,参照全县集中教育培训内容,适当拓宽外延,实行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个体行为表现和心理特点,充分运用集中学习、个别谈话,电话询问、家庭走访等形式,搞好教育学习。司法所教育学习时间严管每月不少于9小时,个别谈话每周至少开展1次;普管每月不少于7小时,个别谈话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宽管每月不少于5小时,个别谈话每月至少开展1次。常规教育期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会同各司法所共同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阶段矫正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教育矫正方案。

  近年来,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工作在规范与创新中不断前行,服刑人员法律素养、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得到很大提高,能在教育中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并慢慢学会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积极的寻求人生新方向,大大降低了再犯罪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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