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参保城乡居民去世可获一次性丧葬补助600元

2016-03-15 14:19:27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冉冉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泰山区社保局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南》看到,该区参保居民去世后,可获一次性丧葬补助600元。

  中国网山东泰安3月15日讯(记者 张冉冉)记者从泰山区社保局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南》看到,该区参保居民去世后,可获一次性丧葬补助600元。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自待遇领取人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相关人员必须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上报死亡信息,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按规定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参保人员火化证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到村(居)委会填写注销登记表,办理死亡注销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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