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重度残疾人有补助

2016-03-21 10:54:0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冉冉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泰山区社保局了解到,泰山区二级以上凭残疾证、残联证明的重度残疾人,可选择每年100元的缴费最低标准,并对他们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和30元的缴费补贴。

  中国网山东泰安3月21日讯(记者 张冉冉)记者从泰山区社保局了解到,泰山区二级以上凭残疾证、残联证明的重度残疾人,可选择每年100元的缴费最低标准,并对他们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和30元的缴费补贴。

  另外,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年满55周岁时提出申请,经申核后可以提前5年享受养老金。新参保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本人+索引)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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