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对健康街区域开展综合整治 城管集中“治乱”

2016-03-28 09:32:24 来源:齐鲁网 作者:孙凯旋 责任编辑:张靖浛 字号:T|T
摘要】日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健康街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即日起结合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依法对健康街(杏园西路—王府井广场)区域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照经营、乱摆乱放、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日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健康街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即日起结合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依法对健康街(杏园西路—王府井广场)区域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照经营、乱摆乱放、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解决健康街消防安全隐患,还健康街以安全、畅通、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3月25日起,结合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依法对健康街(杏园西路—王府井广场)区域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照经营、乱摆乱放、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通告中详细叙述了此次整治活动时间范围等,要求自即日起起至2016年4月15日前,在张店区健康街区域存在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照经营、乱摆乱放、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经营业户,要自行拆除违章搭建及户外广告等设施,撤出违法经营摊位和乱摆乱放物品。

  自2016年4月15日起,全面拆除健康街区域存在的违章搭建,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照经营、乱摆乱放、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依法整治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或业态。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监、城市管理、工商、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拆除或取缔,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望各经营业户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健康街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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