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实施专项整治 确保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

2016-09-09 19:00:54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前介入,快速行动,以监管科室、基层食药所为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

工作人员对超市销售的月饼进行检查。

工作人员在超市检查。

  大众网青岛9月9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侯静怡)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前介入,快速行动,以监管科室、基层食药所为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
  专项抽检月饼质量。胶州市食安办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和有关部门,对食品流通环节7家单位的21个批次的月饼进行了集中抽检,涉及利群集团胶州购物广场、青岛新源购物广场、胶州中百佳乐家超市、青岛国货丽达购物中心、青岛华润万家生活超市胶州广州南路分店、青岛巧媳妇食品有限公司财富中心店、喜事临糕点专卖店等商超、专卖店,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合格率达到了100%。
  引导企业诚信承诺。在辖区大型商场、超市和月饼批发市场,推行食品安全自律承诺制度,指导经营者在月饼集中销售区域及专柜的显著位置,主动张贴《食品安全自律承诺书》,对月饼的质量、来源、管理、退货、赔偿等消费者关注的问题作出专门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和管理责任人,保证月饼来源合法、质量安全,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力量。
  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实现科所联动,加大对全市月饼及馅料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的检查力度,重点对生产加工环境、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进行检查,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第一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规范餐饮经营行为。以镇办食药监管所为单位,加大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及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督促餐饮经营者认真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一定严把食品采购、加工烹饪和储存销售关,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诚信优质的服务和安全放心的饮食向消费者负责,确保饮食安全。
  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科所责任制。将监管责任目标逐级分解到食品生产、经营、执法科室和12个基层食药所,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增加检查频次和巡查密度。做到食安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月饼等食品时,认清QS标志、认真查看其品牌、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月饼要去正规超市,不要购买过期食品、“三无”商品及不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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