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布6月份28起环境违法案件 涉及14家企业

2017-07-10 09:37:33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建丽 字号:T|T
摘要】7月7日,潍坊市环保局公布了6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的情况。6月份共查处28起环境违法案件,涉及14家企业和10名个人。

  原标题:潍坊公布6月份28起环境违法案件 14家企业和10人挨罚

  7月7日,潍坊市环保局公布了6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的情况。6月份共查处28起环境违法案件,涉及14家企业和10名个人。

  罚款金额最高的为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因存在40万吨/年合成氨、60万吨/年尿素等量搬迁工程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有4家企业各存在2项违法行为。潍坊毫微精密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存在1.8亿只/年微型麦克风塑料壳加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以及生产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2项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2万元。

  高密市建利纺织有限公司因存在新增168台织布机和7台落纬机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新增168台织布机和7台落纬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2项环境违法行为,被分别处以10500元和5万元的罚款。

  山东博盈车桥有限公司存在年产15万套车桥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以及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两项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分别作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罚款5万元,以及责令立即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潍坊理德米由济乐器有限公司存在吉他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以及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两项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分别作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罚款5万元,以及责令立即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受到处罚的个人中,张海岩存在铸造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以21000元罚款。其余李宏宝等9名受处罚的个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工厂全部位于峡山区,环境违法行为全部是木制品加工、纺织、再生纤维状物质等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依法分别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不同金额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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