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车主”直接受益车险改革 保费可再降约20%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再进一步。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根据前期行业测算,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
“好车主”直接受益车险改革
日前,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保险公司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下浮空间,并在费用率特别高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其下浮空间。
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多有不同,本次改革并未执行一刀切的方案,而是在综合考虑各地车险市场现状等因素,因地施策。
比如,在北京、上海、广东等26个保监局辖区内,规定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而在深圳保监局、河南保监局,以及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分别实施不同的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范围。
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对普通车主和车险公司有何直接影响呢?
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本次调整后,车险最低折扣率将由目前的0.4335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这就意味着,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
但车主驾驶习惯良莠不齐,风险级别有所不同,车险保费也会有降有升。对于一些具有不良驾驶习惯的高风险车主,保费最高浮动可能达两倍,甚至会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车主来说,要想获得更大的保费折扣,要控制一年内出险的次数。以往,一年内出险次数不超过2次,对次年保费影响不是很大,而改革后出险一次、次年将取消车险折扣,出险两次保费上浮25%,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至关重要。
另外,此次调整对车险公司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本次商车费改后,预计行业综合赔付率将小幅度提高,全年或提高3个百分点;综合费用率也将小幅下降;产品吸引力增强,投保率可能上升。”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透露,由于是静态测算,结果还需市场进一步观察,但是公司经营、行业发展应该可以保持稳定。
保监会数据显示,自第一次商车费改以来,车险市场集中度已有所下降。数据显示,2016年车险规模前三、前五、前十位的保险公司合计市场份额已分别下降0.28、0.57和0.39个百分点。同时,商车费改首批试点启动以后,行业车险承保扭亏为盈,2015、2016年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分别为99.38%和99.07%,较改革前有所下降。
未来车险行业竞争压力或加剧
自2015年2月,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启动商业车险改革工作以来,到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已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究竟商业车险改革给行业带来哪些改变?
首先是修订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新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范围,将原条款中的5个附加险责任、家庭成员人身伤害和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责任并入主险责任范围。新条款简化了理赔流程,增加车损险代位追偿等约定,强化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减少了车主后期理赔时可能出现的争议与诉讼纠纷。
“通过调查问卷显示,消费者认为商改后保险合同的条款更加清晰,更利于理解和签订;消费者认为改革后的保费更能反映个人的实际情况,说明商业车险改革使得车险向精准定价又迈进一步。”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魏丽表示。
同时,新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条款。目前“机动车钥匙丢失或损失费用补偿保险”和“机动车油污责任险”等创新型条款已获批。此外,还发布了“机动车出境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条款”等新的行业示范性条款,丰富商业车险的条款内容,让消费者可选择的产品种类更加丰富。
其次是完善商业车险定价方式,实现车型定价。也就是说,将车损险保费由原来单一的保额或新车购置价决定,转变为综合考虑某一车型的车辆价值、安全性和维修经济性等多种风险因素确定。
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近一年来,车均保费下降5.3%,直接为车主投保带来了价格优惠。同时,“引入车型定价等一系列保险与风险相匹配的举措,有效解决了困扰行业多年的‘高保低赔’问题;”魏丽称,同时还可以倒逼险企实现精准定价,有利于推动市场由粗放的“价格战”转为以产品和服务为核心的良性竞争。未来的车险市场属于能够做好风险选择和分类的险企,竞争或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