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创城办:做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图)

2017-06-28 15:03:05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鹏 责任编辑:田慧雯 字号:T|T
摘要】“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综合性的最高荣誉和最亮丽的名片。自2015年滨州市开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创城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中国网山东滨州6月28日讯(张鹏)“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综合性的最高荣誉和最亮丽的名片。自2015年滨州市开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创城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近日,滨州市创城办印发了一封致广大市民的信,向市民提出文明倡议,做文明城市的建设者。

  ·文明养成从我做起。知荣辱、讲文明、重礼仪,努力做到言行优雅、举止得体,衣冠整洁、不说脏话,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使者。

  ·维护社会秩序从我做起。主动排队礼让,自觉维护车站、市场、旅游景点等场所的公共秩序。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贴广告,不乱摆设摊点,积极参与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环境活动,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人居环境。

  ·诚实守信从我做起。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在各项社会交往、旅游服务和经营活动中,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志愿服务从我做起。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城市增光添彩,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幸福滨州!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