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沂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因受贿、索贿,挪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供他人使用,骗取国家土地深松项目补贴款等问题。
兰山区李官镇三官庄村原党支部委员兼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刘布彩、原计划生育专职主任伏彦臻受贿、索贿问题。2009年底至2013年12月,刘布彩、伏彦臻利用职务之便,单独、共同收受、索取村民刘迎荣、刘洪光等人贿赂12起,共计21.6万元,为他人逃避计划生育查体、超生二胎等提供便利。其中,刘布彩非法收受贿赂5万元,索取贿赂13.2万元,伏彦臻非法收受贿赂3.8万元,索取贿赂12.2万元。2017年6月,兰山区纪委给予刘布彩、伏彦臻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蒙阴县野店镇演马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苗凤顺伙同原村委委员兼会计苗凤国挪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供他人使用问题。2013年3月至8月,苗凤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该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经手管理项目资金之便,安排苗凤国分4次将专项资金57.5万元借给他人使用,直至2016年5月底才全部收回。2017年4月,蒙阴县纪委给予苗凤顺、苗凤国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平邑县丰阳镇原党委委员兼副镇长于恩富与丰阳镇郑家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姚德义、丰阳镇大峪沟村原支部书记王令鹏合伙骗取国家土地深松项目补贴款问题。2011年初,于恩富与姚德义、王令鹏以平邑县丰源农机合作社的名义承揽了丰阳镇的土地深松项目,虚报土地深松作业面积,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9.9万元。2016年11月,平邑县纪委给予于恩富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2月,平邑县纪委给予姚德义、王令鹏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身边的“蝇贪”,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惠农、土地征收、“三资”管理、扶贫等领域侵吞挪用、克扣强占、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充分运用好问责利器,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严肃问责;有关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失职渎职的,也要严肃问责,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