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沂水县纪委公开曝光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近期,沂水县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将收到的上级扶贫资金私自由个人保管,在扶贫项目验收中工作失职,虚报验收材料等。
沙沟镇扶贫办工作人员贾佃成将收到的上级扶贫资金私自由个人保管,致使大额扶贫资金脱离监管。贾佃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沙沟镇上峪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建军在建设精品果园期间虚开发票套取扶贫资金;违规将扶贫资金用于个人银行转贷。王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院东头镇四门洞村原党支部书记徐兴坤因工作失职,导致本村葡萄园扶贫项目出现树苗大面积死亡,造成扶贫资金损失25万元。徐兴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沙沟镇对崮峪村党支部书记胡清华在该村核桃种植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按方案栽植;对该村收到的上级拨付扶贫资金未按要求入账,坐收坐支。胡清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圈里乡圈里社区党总支委员兼陈官庄村职能党支部书记王佃刚在该村优质桃种植专项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作措施不力,致使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王佃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夏蔚镇原政府副镇长王加刚、镇经管站站长公茂峰在扶贫项目验收中工作失职,虚报验收材料。王加刚、公茂峰受到了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全县各党委、纪(工)委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态度,对保障群众救命钱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力度,让有责必严、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