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举办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通知(组图)

2017-07-08 08:12:2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鹏 责任编辑:田慧雯 字号:T|T
摘要】近日,滨州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张金明校对了《滨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据《山东省校园足球训练营活动指南》(鲁教体字〔2016〕8号)文件要求,拟于暑假期间举办滨州市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

  中国网山东滨州7月8日讯(张鹏)近日,滨州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张金明校对了《滨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据《山东省校园足球训练营活动指南》(鲁教体字〔2016〕8号)文件要求,拟于暑假期间举办滨州市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滨州市各县(区)教育局,各市属开发区教育局(办),市直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显示:活动时间,2017年7月12日—8月30日。活动地点,滨州北镇中学初中部中学足球训练基地(黄河三路渤海九路)。参加人员:“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校学生(含新公示的 30 所),男、女生分别参加,小学生为 五六年级学生。参训队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热爱足球运动。在市内足球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不能参加。每期活动每所学校推荐同性别学生10人,1名教练员。教练员责任心要强、有一定足球运动基础的学校足球教练,参与训练并负责学生管理。

  夏令营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训练基地要成立夏令营活动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明确工作分工和目标任务,确保夏令营活动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负责。要与参训人员、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要求。随队教练要配合基地加强对参训学员的管理,服从训练基地的有关安排,全程参与训练、学习和生活,关心照顾参训学员,参与处理突发情况,记录参训学员的训练表现,每天召开参训学员会议,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提出要求;培训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将培训情况向区县、学校进行汇报。

  夏令营要求参训学员要带好洗漱用品,携带日常运动装备(运动服、足球鞋、跑步鞋)、学习用品、暑假作业等。训练基地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好训练、学习、生活条件,保证饭菜质量,让参训人员吃的放心、住的舒心、练的开心,消除学校及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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