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10月12日讯(张志祥 通讯员 赵建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底线。近日,在滨州市阳信就有这样一名男子,通过微信无端指责和谩骂雨中执勤交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八天。
10月10日上午11时左右,阳信交警大队民警正在阳城三路河东一路设点开展城区道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时,一名驾驶厢式货车的男子在该路口等红灯时,通过手机微信对着正在雨中执勤的民警进行辱骂。本是正常的执勤执法,却不想遭到男子如此肆意攻击和无端谩骂。辱警视频通过微信很快在网上进行了传播,给执勤民警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10月11日,大队执勤民警对此向辖区信城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驾驶厢式货车男子刘某。随后,民警对刘某依法进行了传唤,刘某承认自己故意辱骂执勤交警正常执法,并录制视频发送至微信群进行传播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