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政协委员陶书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2017-02-26 09:09:47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25日,潍坊市政协委员陶书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陶书健

陶书健

  25日,潍坊市政协委员陶书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据他介绍,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曾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5年7月山东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他认为,这两个文件对律师的执业权利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提供了明确依据。

  陶书健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潍坊市律师的执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部分法院禁止律师将手机带入法院。他认为,禁止律师将手机带入法院缺少法律依据,律师将手机带入法院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静音的情况下不会对庭审产生任何影响,而且将手机带入法庭便于律师在调解等非开庭的情况下与委托人联系沟通,提高工作效率;部分法院禁止律师将笔记本电脑带入法院。他认为,禁止律师将笔记本电脑带入法院同样缺少法律依据,而且笔记本电脑已经成为律师办案不可缺少的工具,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于法庭的庭审效率的提高;与法官沟通的渠道不畅通。他表示,律师与法官在办公场所交流沟通是律师行使辩护权和代理权的必要活动,但目前律师大都无法及时、便捷地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绝大多数法院没有律师休息区或更衣室。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出庭应着律师服。但目前法院并未普及更衣室或休息室等配套设施,这给律师的工作带来了不便。

  另外,陶书健也反映了律师在诉讼知情权方面遇到的问题。他指出,在移送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时,多数办案机关不能主动将情况告知律师,而是须由律师“盯紧”办案机关并主动与办案机关问询。有时因衔接不及时,往往会导致辩护工作脱节;在调查取证权方面,广大律师也频频遇到相关部门不予配合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保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陶书健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加大贯彻《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山东省《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的力度,使两个《规定》中规定的执业权利得到全面落实;其次,进一步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保障律师执业活动正常依法进行。他建议建立律师进入法院、检察院的“绿色通道”,保证律师持律师执业证顺利登记进入法院、检察院。借鉴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通过 “律师一卡通”等现代信息化技术为律师工作提供便利。同时,他要求取消对律师安检、禁止律师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进入法院等规定,并在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设立律师休息区或更衣室、阅卷室。他还建议在法院设立律师接待中心或窗口,统一负责律师会见法官的联系、预约等工作,畅通律师与法官的联系渠道。第三,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他还建议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侵犯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处置机制,对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记者 王亮家 李杨 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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