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日照4月24(通讯员 沙连成)年轻人有梦想,值得称赞。但为了实现梦想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代价碰触道德与法律的底限,以身试法,实不可取。近日,记者从岚山警方获悉:家住岚山区巨峰镇的吕某就在法律面前栽了“跟头”。
2017年4月8日正值巨峰镇农贸大集,一辆接一辆的车流伴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穿梭于集市当中。此时此刻,在集市中巡逻的巨峰派出所民警正用一双警惕的眼睛紧盯着来往的车辆和人群。突然,一辆未悬挂牌照的黑色海马轿车“闯”入民警的视线,开车的是一青年男子。就在轿车从巡逻民警身边经过的一刹那,驾车男子飘忽不定的眼神与民警的眼神不期而遇,就是这短暂的对视,让民警坚信黑色海马轿车肯定有“猫腻”!说时迟那时快,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向海马轿车行驶的方向追赶。
此时,驾驶黑色海马轿车的男子似乎也有所察觉,车速明显加快。由于集市上人多车多,为确保群众安全,民警立即调整围堵路线,从小路进行追赶。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黑色海马轿车被成功拦截。当驾驶黑色海马轿车的青年男子看到民警时,脸上装出一副茫然的表情。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及所驾车辆的行驶证时,男子称自己叫吕某并向民警出示了身份证,同时坚称自己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都放在家里,未随身携带。民警随即要求吕某下车配合检查。在对吕某驾驶的黑色海马轿车进行仔细检查时,民警发现车辆外表油漆虽经重新喷刷,但左前门及后备箱上的细微撬痕依然逃不过民警的眼睛。再检查时,民警还发现车门锁、电机锁都更换过。这种种迹象充分验证了民警对该车的怀疑。民警决定将吕某及车辆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达公安机关后,民警立即将吕某及黑色海马轿车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进行反复查询、比对。经查询,男子并未取得驾驶证,且其所驾驶的黑色海马轿车与2015年在临沂市莒南县一被盗车辆信息比中!也就是说:吕某驾驶的车辆是盗抢车辆,且吕某属无证驾驶!在证据面前,吕某不得不向民警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同时如实交代了所驾黑色海马轿车的来历。
吕某喜欢车,多年前就梦想着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座驾”,但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加之自己没有驾驶证,因此梦想一直未能实现。看到周围的小伙伴们陆陆续续开上了车,吕某心里不免着急: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有辆车啊,也好在朋友们面前显摆显摆。去年十月份,一个偶然的机会,吕某在浏览二手车网站时,一则“急售”信息引起了吕某的注意:“出手一辆黑色海马轿车,五成新,价格5000元,有意者私聊”,信息后附有车辆照片及联系人的微信号。心仪的车型,心动的价格,让吕某迫不急待地拿出手机加了对方为微信好友。很快,对方留言:如诚心购车,需面谈。吕某立即与对方约定次日见面,地点为五莲县街头镇。第二天一大早,吕某就赶到约会地点,与如约前来的一男子见面。男子自称姓王。一阵寒暄之后,吕某提出看车的要求,王某谨慎地看了看四周,说:“看车可以,但要小心点,不要声张”。
之后,吕某跟着王某拐弯抹角地来到一处杂草丛生的偏僻院落里。院子中不显眼的地方有一物体被塑料布覆盖得严严实实。王某走过去,三下五除二将塑料布扯掉,一辆黑色轿车赫然出现在吕某眼前。车体外观和网上看到的照片一样。面对向往已久的车,吕某心想:“难道这辆车真的要属于自己了?!”于是吕某向王某要车辆手续,王某支支吾吾地搪塞,一会儿说车是自己的,手续丢了;一会儿又说车是朋友的,手续不在这里。吕某立刻意识到该车来路不正。
而面对如此具有诱惑力的车,吕某计上心来,对王某说:“你这是辆破车,没有手续,还不知道敢不敢上路,5000块钱太贵了”,本来就心中有鬼的王某见吕某看出了端倪,就急忙说:“价格好说,你看多少合适?”吕某思忖片刻,对王某说:“一口价,3000块钱,合适,我现在就把车开走,不合适,车你留着我走人”。 急于将车辆出手的王某看吕某没有再加价的意思,便勉强的答应了吕某提出的购车价格。吕某现场付给王某2500元。双方约定,另外500元,待吕某将车开回家后,如果车没什么问题,再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将钱打给王某。
吕某将黑色海马轿车开回家后,家人追问车的来历,吕某只是说车是朋友的,自己借来开开。自知车有问题,吕某平时也不敢把车开出去,仅限于在村子周边转悠转悠。4月8日,吕某觉得自从把车开回家,已经过了很长时间,应该不会有事了。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到巨峰赶集。不成想,此去就让巡逻民警抓了现形。
目前,吕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岚山警方依法取保候审。而自称“王某”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已掌握其下落,正在全力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