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女子闯红灯被拦:打交警踢协管 拒在行拘决定书上签字

2017-07-11 09:38:14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历城交警大队法制科民警刘鹏正在洪西路与花园路路口执勤,这时,一名女子从路口东南角闯红灯斜穿马路到路口的西北角。见女子闯红灯,交通志愿者、协管员赶紧上前制止,但该女子并不理会,继续往前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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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某闯红灯被查, 不服从管理还打交警。 (视频截图)

  齐鲁晚报记者张泰来实习生徐忱忱

  挥舞雨伞砸向交警被喷辣椒水控制

  事情还要从7月6日下午6时15分说起,此时正值交通晚高峰,历城区洪家楼附近车流繁忙。历城交警大队法制科民警刘鹏正在洪西路与花园路路口执勤,这时,一名女子从路口东南角闯红灯斜穿马路到路口的西北角。

  5月份以来,济南交警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展开严查,人像识别自动抓拍、罚款、执勤、曝光大招不断,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明显减少。济南交警也在对该种违法持续查处。

  见女子闯红灯,交通志愿者、协管员赶紧上前制止,但该女子并不理会,继续往前走着。“你已经闯红灯了,请停下来接受教育或者处罚。”见女子不服从指挥,刘鹏跑了过去,要求女子停下接受处罚。女子不予理会,声称自己急着去医院,执意要离开现场。刘鹏和协管员站在女子前方一再劝阻,告知其应当配合警察工作,不得离开现场。女子情绪越来越激动,大声嚷着要去医院,并用拿着遮阳伞的手顺势一抡,刘鹏急忙躲闪,但还是打在了左肩上。

  “我警告你,你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必须立即停止,否则采取强制措施!”刘鹏警告女子,并招呼周围的协管员上前帮忙。

  但是,女子依然不为所动,继续挥舞着手中的雨伞,还用脚踢打一名协管员。刘鹏再次对女子发出警告,表示如不服从指挥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女子仍不听劝阻,继续用随身携带的挎包向周围的人挥舞着。

  见女子没有服从执法的意思,刘鹏再次警告后,让女子周围的人退开,拿出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对着女子面部喷了一下。女子顿时失去了反抗能力,用手捂脸蹲在地上,不停地哭喊着“我的眼睛,带我去医院,救救我。”

  “我杀了你,直接判我无期吧”

  不久,历城交警指挥中心协调的支援交警赶到。民警对女子进行劝说安慰,买来矿泉水帮她清洗眼睛,女子情绪也慢慢稳定了下来。随后,女子被带到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女子姓谭,现年40岁。7日,派出所民警根据现场证人证言、现场视频以及双方叙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认定谭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公务,决定给予谭某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面对民警递过来的处罚决定书,谭某看了又看,始终拒绝签字,并声称签字也行,“不拘留我我就签”“我还要上班呢”。民警又告诉她若不服决定,可以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没有问题请签字”。

  谭某沉默了一会,开口语出惊人,“就为这一点点小事,就拘留我7天吗?你咋不拘留我一辈子呢。”谭某忿忿地说着。

  民警再次耐心说服,“对你所犯的违法行为,需要行政拘留7天,而你说的一辈子属于无期徒刑。”听到民警这么说,谭某不耐烦地说着:“行了,行了,我杀了你,你直接判我无期徒刑吧。”

  最终,谭某也没有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但这并不能挽回她即将被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当天晚上她就被民警送到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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