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醉汉为找手机竟报假警称的哥打他 被拘3天

2017-07-21 10:43:45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7月2日2时48分,济南市中区公安分局兴隆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乘坐出租车时被男司机殴打,报警人受伤,但不需要120,原因不详,同时报警人的一部手机丢失在出租车上。本着对刘某国负责的态度,民警紧接着与刘某国提供的出租车司机的手机号码联系,但电话未接通。

  7月2日2时48分,济南市中区公安分局兴隆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乘坐出租车时被男司机殴打,报警人受伤,但不需要120,原因不详,同时报警人的一部手机丢失在出租车上。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与报警人联系,得知报警人叫刘某国,他自称当晚和朋友一起喝酒,饭后打出租车回工地的途中遭到出租车司机的殴打,并且手机找不到了,现在要求公安机关帮助其寻找手机,同时表示不追究被打的事情。

 

 

  本着对刘某国负责的态度,民警紧接着与刘某国提供的出租车司机的手机号码联系,但电话未接通。民警告知刘某国将继续与出租车公司联系,帮其寻找手机。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根据刘某国提供的出租车车牌号码查找,但该号码显示的却是一个摩托车牌和一个私家汽车车牌。

  2日早上8时许,民警再次联系刘某国,向其表示公安机关正在积极调查。但9时41分,刘某国却再次打110报警称自己被抢劫和殴打,可当民警让其到派出所反映情况时,他却拒不到派出所。民警没有因为刘某国无常的态度放弃对事件的调查,随后,民警来到市中区兴隆办事处兴隆三村某工地将刘某国接到兴隆派出所,当时的刘某国还是满身酒气,处于醉酒状态。

  待其稍微清醒后,民警带他去了前一晚吃饭的烧烤店,通过饭店监控,民警与出租车司机取得了联系,让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同时,民警通过进一步工作找到了当晚和刘某国一起乘坐出租车的其三位朋友调查了解情况。

  据兴隆派出所民警刘付磊介绍,结合多方面的调查,针对刘某国两次报警的录音以及其身体状况,民警确认出租车司机并没有与刘某国发生矛盾,也没有对刘某国实施殴打,更没有抢走刘某国的手机。在证据面前,刘某国随后也承认自己并没有遭受殴打,身上的伤是在回到工地发现手机丢失后,寻找过程中掉到沟里摔伤的,只是因为想不起手机丢失的地方,怀疑掉在了出租车上又电话联系不上出租车司机,这才于是两次谎报警情。

  经审查,刘某国,男,30岁,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现在二环南路某建筑工地打工。刘某国虚构事实谎报警情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7月3日,市中警方依法对刘某国做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许建立 实习生 赵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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