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摸底排查!济南开始专项整治农村自建房

2017-07-14 17:14:59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近日,济南在全市展开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农村自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进行逐户分类认定,已建成的合法建筑要根据房屋具体情况立即采取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违。

  记者从济南市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了解到,近日,济南在全市展开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农村自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进行逐户分类认定,已建成的合法建筑要根据房屋具体情况立即采取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违法建筑则进行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对各县区城乡结合部等农村自建房全面排查摸底

  对全市范围违法加建、存有安全隐患的,现有和在建的用于居住、使用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是各县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园中村违法加建和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排查内容包括:1.房屋产权人或户主姓名;2.现有、新建、改建或加层;3.安全隐患情况;4.层数、建筑面积、基座面积、宅基地面积;5.基座面积占宅基地面积比例;6.房屋结构;7.土地来源和性质;8.建设时间(或在建);9.违法违规事项,包括违反土地、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情况;10.居住使用情况;11.所属村(居)区域位置情况(位于城中村、园中村、中心城区,或处于城乡结合部、“三高”沿线、县区、重点镇所在地、国家、省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区等园区(规划)范围);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排查方法为:通过村(居)自报、入户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所有农村自建房(含在建)逐户调查摸底,制作调查笔录和勘查记录,分类建立台账,重点掌握各类违法违规和有安全隐患自建房具体情况。

  摸底排查结果将于7月3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点整治这些“典型村”

  原则上,将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村(居)确定为“典型村”:

  1.区域位置突出。属城中村、园中村、城边村,或位于城乡结合部、“三高”沿线、中心城区或县区、重点镇所在地、国家、省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区等园区(规划)范围内。

  2.违法加建严重。根据摸排情况,建筑面积超过260平方米的自建房户数占村(居)总户数的比例较大,或四层以上(含四层)的自建房户数占村(居)总户数的比例较大;严重影响村(居)景观形象的。

  3.违法加建相对集中、安全隐患突出、村(居)无序混乱,严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

  据了解,专项整治农村自建房期间,济南市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组织保障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保障措施、规范建设审批、强化监督问责等精细化落地细则,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讯员 关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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