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济南特色景观、历史风貌、公共空间环境,保障城市交通和公共设施安全,提升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在《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中,对户外广告进行分区控制,分为限设区和禁设区,在禁设区内,原则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但在禁设区内,还有很多商业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为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适度营造和谐的生活氛围,禁设区内以下四种情形,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设置户外广告!
商业、商务办公、居住建筑的附属商业(底商)可设置橱窗广告
除商业设施外,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的济南,禁设区内还有大量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将如何统筹上述区域的景观性以及广告设置的公益性呢?
景观公益小品广告可以设置。
结合园林景观的小品雕塑式公益广告可以设置。
公交候车亭广告可以设置。
在禁设区内横纵交错的城市干道上,线性布局着大量公交候车亭,其上的户外广告将做如何处理呢?
道路红线内,结合交站点设置公交候车亭广告,每个公交车站限设1块广告,且单面广告画面的面积≤3㎡;
禁止在候车亭顶部架设广告设施。
在禁设区内唯有一般商业的橱窗广告、商业综合体的获批预留广告、公园广场的景观公益小品以及公交候车亭广告四种类型可以设置,让我们共同坚守规划要求红线,还城市以秩序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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