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购房者选择退房,开发商应按协议退全部首付款
这两天,新华区百岛绿城小区的业主王红(化名)踌躇不已,“去年买房时,开发商口头承诺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如今预售证下来了,却通知只能走商业贷款,业主也可以选择退房,但首付款不退,我该怎么办?”
据悉,百岛绿城小区位于植物园街与古城西路交叉口附近,是一片新建的高层住宅小区。王红于去年购买了小区三期的一套期房,当时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2019年底交房。关于房款支付形式,协议上有全款和按揭两种,她选择按揭形式,按约定交纳了首付款32万余元,剩余房款选择贷款方式,“买房时,我特意咨询开发商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对方承诺可以,还说虽然现在五证不全,但会尽快补办,等小区办理好预售证,就可以办理贷款手续了。”
前不久,王红接到开发商通知,说小区五证齐全,已办理好预售证,购房者可以办理贷款,“当时,开发商还给一些购房者发放了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可这两天,选择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的业主再次接到开发商通知,说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了,必须在5日内付清剩余房款,或选择商业贷款,也可以选择退房,不过首付款不退。”这令王红难以接受。这时,她才注意到,当初她签订的购房协议上,有相关规定,在限定期限内若购房者未付清房款,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屋,且不退首付。
王红无奈地说,她在单位已经缴存了6年的住房公积金,“本来想着为购房做准备,现在却不能使用。我无法一次性支付剩余的70多万元房款,如果我选择商贷53万元的话,按最低的利率和年限计算,我得向银行还款约80万。比公积金贷款‘贵’好多,这可怎么办?”王红说,其间也有其他购房者提出异议,纷纷找到售楼中心,但对方表示贷款购房者只能办理商贷或者退房。
7月18日,记者以业主身份首先联系了百岛绿城的售楼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该小区三期的土地证正在进行抵押,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小区开发商,对于贷款购房者缘何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等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让购房者直接问置业顾问,其余问题表示不方便回答。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若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上未详细约定按揭的具体方式,诸如商贷还是公积金,那么双方只能进行协商,因为办理公积金贷款会受到政策影响导致无法顺利办理,这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此外,协议上“如在限定期限内若购房者未付清房款,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屋,且不退首付”的约定,显然有失公平、公正,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若购房者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其全部首付款。(社区记者 杜慧 通讯员 董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