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深圳大学女生“失踪”是因在服刑 因在香港商店盗窃被捕

2017-08-02 16:35:43 来源:新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深圳南山公安消息称,在港“失联”女生罗某已确定人身安全。记者从香港律政司核实到罗亚婷(化名)涉偷盗被捕案,7月31日她已在屯门法院承认三项偷窃罪,“每项控罪判囚十天,但有部分刑期分期执行,被判14日监禁”。

  8月1日下午,深圳南山公安消息称,在港“失联”女生罗某已确定人身安全。随后,北京时间从香港律政司核实到罗亚婷(化名)涉偷盗被捕案,7月31日她已在屯门法院承认三项偷窃罪,“每项控罪判囚十天,但有部分刑期分期执行,被判14日监禁”。

  另据香港媒体报道,罗某于7月31日被押到屯门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三项店铺盗窃罪,每项罪名判监禁10日,部分刑期一同执行,共囚14日。罗某现在于罗湖管惩教所服刑,稍后将会遣返回内地。

  罗父称,女儿到香港买东西不止一次,这种行为从没有过,“女儿的性格我是知道的,会不会出现了误会”。罗亚婷的同学亦对北京时间表示,不相信她会偷盗。

  21岁的罗亚婷是深圳大学2017届毕业生,7月29日独自到香港后失踪。亲友微博发帖透露,罗亚婷身高约1.58米,29日下午1时23分,身穿浅蓝色连衣裙,从深圳出境后,当日下午5点关机后,失去联系2天3夜。

  同学说,罗亚婷到香港当日,本来有其他事情,但因为太迟没去处理,“吃完午饭后,临时决定去香港屯门买点东西”。罗父亦公开表示,女儿之前去过很多次香港购物,还给家里带过,在港没有亲属,一般当天去晚上回,从不过夜。

  7月30日,同学在与罗亚婷父母和校方取得联系后,向粤海派出所求助。31日晚,罗的父母从贵州老家赶到深圳,警方才正式立案,并向香港警方通报。

  8月1日上午,深圳大学官微发布“寻人”消息称,罗亚婷是该校2013级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今年9月将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随后消息被扩散。

  有媒体报道称,罗亚婷29日下午,曾在屯门市广场一间万宁商铺盗窃,当场被捕。经搜查后发现,同一日内,她还在该广场的两间万宁及一间卓悦行窃。共盗取2400港元(约2064元人民币)化妆品及药物。

  上述情况1日下午被香港律政司印证,称罗亚婷共盗取2400港元(约2064元人民币)化妆品及药物,万宁店员发现后报警,罗被拘捕,并于昨日(31日)在屯门法院提堂。

  8月1日下午,北京时间记者致电卓悦核实此事,卓悦回应称正在调查,“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南山公安局向北京时间确认了罗亚婷“已找到,安全”,称涉隐私,详情联系家属。

  深圳大学官微1日下午再次发布消息,称经与警方确认,罗同学已找到,“详细情况可向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公共关系室核实”。北京时间发现,该校此前对罗的“今年9月入学研究生”表述已省略,改为“系我校2017届毕业生”。

  罗某的父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女儿在深圳大学读本科期间,每学期都会在放假前去香港买一些化妆品回来送给妈妈和老家的发小。孩子是家中独女,性格活泼开朗,英文说得不错,但不会说广东话。据悉,罗某是贵州黔西南人。

  事件反转后,众多网友对罗某能否在9月正常入读深圳大学研究生产生了疑问。对此,罗某的辅导员表示,此事由研究生办负责,自己并不清楚,“严格来说,她已本科毕业,研究生还未报到,应该叫校友。”

  此前,辅导员在学校一微信群发消息称:“学校已协助警方找到罗同学了,大家可以把朋友圈的热心转发删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不良影响。事件调查清楚前,请大家不要为罗同学传播未经证实的言论,自家同学,大家互帮互助。”

  在接受采访时,这位辅导员发来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截图,内容大致为:第一,确认人是安全的,第二,认为转发罗同学失联体现了深大人的团结,第三,认为任何人都会犯错,不会因为这个反转而尴尬或者后悔转发这条寻人信息。

  这名辅导员最后表示,自己入职不久,其他老师说罗某是个好孩子,不排除被误会的可能。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罗亚婷为化名)

  原标题:深圳失联女生9月将读硕士,在港涉三项偷窃罪被判监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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