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自家院子种菜施肥 被告知侵犯别人的相邻权
亲手将种好的菜拔掉,把架好的藤架一根根拆除,还买来土将种了近一年的菜地全部覆盖……9月20日一大早,太原市民张素珍一家老小一起动手,将小菜园拆除了。辛苦经营的小菜园被拆了,张素珍心疼不已的同时,对自己的遭遇也不理解:她在自己的小菜园种菜,为何邻居报警称侵犯了他们的相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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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相邻权?什么情况下属于自己的相邻权被侵害?应该如何处理?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自家小院施肥气味冲天楼上邻居多次协商未果
说起小菜园,张素珍讲述了种菜的原因:“天天在家只是收拾家、做饭,空闲时间很多。无聊的时候我就想找点事做。”她坐在窗户边,还在看着消失的小菜园心疼不已。
9月20日11时,记者来到张素珍家。看到小菜园已拆除完毕,表面覆盖着一层新土。空气中没了化肥的味道,反而有一丝香味。张素珍说:“为了除味,我买了几瓶空气清新剂,和土混在一起将原来的地覆盖了。”
张素珍买的房子在一楼,附赠了一个小院子。她将小院子种上菜,打理成了一个小菜园。“一是让自己家人吃到没有农药的菜,二也是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做,顺便锻炼身体了。”她说。
8月22日,她看到有一些菜长得不好,就买了两袋化肥施在小菜园中。就是这两袋化肥,惹来了麻烦。张金瑞住在张素珍家楼上,自从张素珍施完肥,他家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夏天最热的时候窗户都不能开,都是肥料味。而且自从楼下种了菜,小虫子变得多了,每天晚上家里开灯后,窗户外面飞得都是。”住在三楼的许永生也因这个菜园有着同样的烦恼:“小虫子虽不多,但到了中午,化肥经太阳照射,家中弥漫着化肥的味道。”
张金瑞和许永生找张素珍协商过多次,而且还带着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前去尝试协商,都没有达成共识。
邻居报警调解后她才明白已侵权
据张金瑞介绍,协商的时候张素珍一直坚持自己的看法:自己家的地,种菜是自己的自由。多次协商没有达成共识后,张金瑞和许永生只能报警。“我们带着民警去找她协商时,她的抵触情绪很大,觉得邻居间的矛盾找警察有点小题大做。”张金瑞说。但当张素珍听民警说她的行为已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时,才认真地听起民警的调解。
张金瑞说:“民警先给张素珍讲解了她的哪些行为构成了侵权。然后,我们协商过程就变得很简单,只用了10分钟就达成了共识。”
张素珍说:“我平时对法律的了解本来就少,相邻权更是第一次听说,通过这件事情长知识了。影响了邻居生活,我十分抱歉。”
目前,张素珍已将菜园子拆除,而张金瑞和许永生拒绝了张素珍的经济补偿,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张金瑞表示,他们的初衷并不是要张素珍拆除小菜园:“我们其实还挺羡慕她的小菜园,住在楼上没有这个条件。种个菜自家吃得放心,也能锻炼身体陶冶情操。但是施肥产生的气味对我们的生活影响太大了。出于无奈才会上门协商。”
事后,张金瑞和许永生帮张素珍选择了一种无味道的化肥,并且表示明年春天还要帮张素珍一起重新建立起她的小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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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几种相邻关系
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英瑜就相邻权做出了解释:“相邻权”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占有、使用者在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杨英瑜说:“有的人认为只要在自己的房子或者宅基地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别人无权干涉。而《物权法》和《民法通则》中早已对相邻关系作出了规定,明确了相邻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妨碍权利人相邻权的行使,都可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杨英瑜列举了最常见的几种相邻关系:
1.建造建筑物时,要与邻居保持一定的距离和空间,不得影响他人采光、通风等权益;注意公用环境,如楼道、电梯等环境的清洁;注意生活中不要以喧嚣、噪音等声音影响邻居工作、生活和休息。
2.不得堵塞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致使他人无法正常通行。
3.开挖土地、建筑施工和装修房屋时,不得影响邻居的地基和房屋,不得使邻居的建筑物受到危害。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恶臭等物品时,应与邻居保持距离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和安全装置。
4.保持水的自然流向,如果需要改变流向并影响邻居用水时,需提前争得对方同意,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农村而言,水流经过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都可以使用流水,但应当通过协商,合理分配,不得擅自堵截,也不得影响上游排水。
5.相邻人因埋设管道、架设线路,需要经过对方土地和房屋时,应取得对方允许,并且应当选择损害最少的地点和方法安设。相邻人还应对所占土地及施工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并清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