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下如何保障高温津贴落实到位?人社部回应

2017-08-10 11:2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比如,北京、山东等地按月发放;海南等省份则是根据气温超过35℃的天数,按日计算发放。

  原标题 人社部:重点行业推动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制定开展集体协商

  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眼下虽然已经入秋,但部分地区的高温天气仍在持续,户外人员高温下作业的保障情况特别受到关注。关于高温津贴标准是如何制定的?未来有哪些措施保证这一政策的落实?近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此做了详细解释,并表示下一步将在一些重点行业,推动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的制订等开展集体协商。

7月23日,南京户外高温逼人,用温度计测量的中午实时温度超过40摄氏度。图为“全副武装”的民众。泱波 摄

7月23日,南京户外高温逼人,用温度计测量的中午实时温度超过40摄氏度。图为“全副武装”的民众。泱波 摄

  高温津贴是夏季对于高温劳作人员的特殊保护措施。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夏季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度以下的劳动者。

  目前,高温津贴发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月发放,另一种是按日计。比如,北京、山东等地按月发放;海南等省份则是根据气温超过35℃的天数,按日计算发放。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并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发放方式、发放的时间长短、发放的水平等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一些地区还根据经济发展和地区的物价水平等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天津已建立起高温津贴动态调整机制,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日平均工资的12%。但一直以来高温津贴的落实是个难题,明发津贴暗扣工资等现象仍有发生。在政策落实上,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落实情况好于民营企业,大中型企业好于小微企业。在一些重点行业,推动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和其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专项集体合同。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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