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7月25日讯(冯赛 高聪聪)7月25日下午,本网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及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完成,认定了首批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初步构建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框架。
据了解,按照国标委工作部署,我省试点工作,突出以标准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探索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结合推进实施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消费品等行业和环保领域开展了试点。
发布会现场
那么,环保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建立,对于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改善会起到哪些作用?
据省环保厅科技处处长王清介绍,2003年以来,我省累计发布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71项,数量居全国前列,初步建立了具有山东特色的环境标准体系。截止目前,我省正在实施的地方环境标准64项,包括污染物排放标准24项、环境监测规范(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6项、管理规范类标准32项、标准制修订技术规范2项。这些标准的实施,在支撑环境管理、推动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物排放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实施的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环境标准,突出环境标准对企业污染治理的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通过提高排污门槛,倒逼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比如造纸等原来的高污染行业在快速发展中实现了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幅下降,2015年全省机制纸及板纸产量比2002年增加了200%以上, COD排放量减少了近90%,为我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环保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建立是我省在环境标准领域的又一次重要的突破和创新,将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将产生积极的作用。随着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现在有不少企业按照严于国家或省里的标准进行污染治理和排放污染物,但出于种种原因却没有主动公开自己内部标准。现行的环境标准体系重在发挥规范、约束作用,是为企业划出一条守法的“底线”。对这些技术先进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排放水平难以起到激励作用,也难以对其他企业产生引领作用。这就迫切需要建立环保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将污染治理科技成果转化为先进的环保标准,由技术的领跑者变为标准的“领跑者”,并将先进的标准主动向全社会公开、分享和承诺,从而引领全行业污染治理升级。
制定环保“领跑者”标准,发布“领跑者”企业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并给予适当政策激励,对激发企业污染减排的内生动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王清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出台环保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环保标准领跑者范围,加大对环保标准领跑者的宣传和奖励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企业参与到领跑者队伍中,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生态山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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