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7月25日讯(冯赛 高聪聪)7月25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本网从现场了解到,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及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完成,认定了首批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初步构建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框架。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在同类可比范围内,全部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指标的技术水平或服务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有效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对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
会上,省经信委副巡视员张忠军宣读《关于公布2016年度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通知》。他讲到,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先进标准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水平,实现我省我国标准技术发展由跟跑、伴跑向领跑转变,带动我省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特别是当前,我省提出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以“四新”促“四化”,通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据省质监局副巡视员郭大雷介绍,按照国标委工作部署,我省试点工作,突出以标准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探索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结合推进实施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消费品等行业和环保领域开展了试点。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一是围绕解决产业转型升级中先进标准的不足问题,加快建立先进标准的供给机制,引导企业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围绕解决先进技术快速产业化的问题,建立先进标准的实施机制,加快先进标准的推广应用,以先进标准优势巩固技术优势、提升质量优势、增强竞争优势。三是围绕解决国货质量和消费信心不足的问题,建立标准和质量提升的市场竞争机制,鼓励企业争做标准“领跑者”,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消费需求。
明确工作原则,确保试点工作质量。一是高水平定位。即:企业标准“领跑者”必须是质量效益足够高、行业影响力足够大、技术水平足够先进的标准。二是突出重点。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重点工作,突出实体经济,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消费品等行业和环保领域,建立先进标准的供给机制,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三是共同推进。既充分发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牵头抓总职能,又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实施职责,切实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同时,组织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广泛参与,形成制度建设与试点工作的共同推进机制。
组织开展试点,探索建立认定机制和模式。一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推广实施”的工作路径,会同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等部门,制定了《山东省企业标准 “领跑者”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推进措施、时间进度,会同省经信委、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组织研制了《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细则》,从标准指标的先进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实施效益、标准实施保障能力等四个方面,建立了“领跑者”标准的认定指标体系。三是完成了首批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认定工作。经过宣传发动、企业申报、地市推荐、资格审查、数据公示、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环节,确定了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标准为首批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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