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8月10日讯(杨迪)8月10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我省已建立重大民生政策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民生支出分担比例,省级在安排义务教育、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公共卫生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时,对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比例分别达到40%、60%、80%,极大减轻了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压力。
据悉,《规划》的基本框架设计是“10-1-2-5”。“10”是指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包括10个主要领域,即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残疾人服务。“1”是指一张基本公共服务清单。“2”是指重点任务和保障工程两大依托。“5”是指统筹协调、财力保障、人才建设、多元供给、监督评估等5个实施机制。
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东辉介绍说,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能否落地,均等化是否到位,最终要靠基层予以落实。近年来,省财政为了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从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安排、统筹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深化省以下收入划分改革,从体制设计上努力提高基层财政自我保障能力;二是完善民生支出分级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基层民生保障压力;三是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四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从制度上提高基层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另外,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今年1月份,山东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以市为单位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鲁办发〔2017〕3号),通过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强化市级主体责任、健全财政奖惩机制等措施,以市为单位逐步实现各县域间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等“五个基本统一”,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制度衔接、水平均衡、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初审编辑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