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9月18日讯(杨迪)9月1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发布。据悉,这是继2015年两个文件之后,研究出台的新一轮积极就业创业政策。这一轮的政策既是对以往有效政策的全面继承,也是在新形势下,面对新挑战、新要求的创新发展。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说,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意见》围绕应对就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的新要求,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与助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紧密结合,提出5个方面、21项政策措施。
其中,为做好就业创业与新旧动能转换结合这篇大文章,山东有关部门专门到省内外进行了调研考察,对就业创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定位和作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以创业创新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一方面,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政策,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大企业的平台支撑作用,调动各类人员创业积极性,充分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另一方面,发挥导向作用,结合举办创业大赛等活动,在全省评选一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的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团队,通过给予一定奖励的形式,引导各类人员到新动能领域创业,直接推动新动能发展。
二是以人力资源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加大高校毕业生资源开发力度,通过专项计划引领、基层项目带动、就业政策保障等多种手段,促进他们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投入到就业创业活动中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推动职业教育培训转型升级,着力在调动培训积极性、提高培训质量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化手段,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双向对接服务,提高人力资源供求匹配度。
三是以就业稳定保障新旧动能转换。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在旧动能刚刚退出、新动能尚未到位的接续转换过程中,难免会对就业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部分困难人员年龄大、就业技能偏低,再就业难度很大。为此,《意见》在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落实城乡就业制度、实施就业援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保持困难群体就业稳定,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同时,《意见》是山东省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互动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确保就业创业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有着重要意义。
初审编辑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