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10月17日讯(姜允会)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日前,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以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为重点,以深入推进收费管理改革为主线,共提出20条政策措施,涉及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
此次《意见》出台,目的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也是要向市场主体传递明确的政策信号,引导各方面增强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和决心,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据省财政厅负责同志王晶介绍,近年来我省持续清理涉企收费,2016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定收费项目“零收费”的目标。今后,除国家批准的涉企政府性收费项目外,对现行的政府性涉企收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确保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降不升”。严禁各级巧立名目乱收费,“减项目、降标准”将成为今后政府性收费管理的主旋律。对中央和省出台的政策,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项目取消后仍继续收费的,违规收取的资金必须全额清退,无法清退的,全部没收上缴省财政,并且要严肃执纪问责。涉企收费减免后,各级财政要为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财政保障。着力构建“七项清单一张网”:省、市、县三级同步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七项目录清单,形成“一张网”,实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
《意见》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在收费标准、会费收取、信息公示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比如,收费标准必须符合规定程序,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否则,企业一律拒绝、坚决抵制。任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都必须坚持双方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采取“五分离”、“四不得”措施,加快脱钩改制工作,即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和外事等与原挂靠单位分离;政府部门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外授权委托行业协会商会行使行政职能,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行政影响力从事收费活动,在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在职和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插手或干预行业协会商会活动。实行“两个严禁”: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防止重复收费以及假借部门名义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