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10月26日讯(杨迪)近日,山东出台《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全面梳理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攻坚措施;印发实施《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并召开电视会议,坚决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
据悉,1-9月份,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5、103、24、3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1.3%、12.0%、31.4%、5.6%。SO2、NO2上半年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但PM2.5、PM10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57倍和1.47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09.1天,同比增加了14.3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8天,同比减少了1.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6.6%,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我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比全省平均下降幅度高1.2个百分点。
在严格落实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山东进一步自我加压,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燃煤小锅炉清零、无组织排放治理、扬尘污染控制、车用尿素供应、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任务的实施范围由7个传输通道城市扩大到全省17市。
据山东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介绍,根据《实施细则》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于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其他10市于10月底前完成取缔。截至10月17日,全省17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84849家,已完成整治75881家,完成率89.4%。其中,7个传输通道城市共排查出55227家,已完成整治55105家,完成率99.78%;其他10市共排查出29622家,已完成整治20776家,完成率为70.1%。
此外,随着采暖季邻近,山东将采取应急减排措施:聚焦“三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清单,通过编制“一城一案、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通过错峰运输、错峰生产和限产、轮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实现“削峰降频、降低污染级别”的目的。
下一步,山东将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11大项、31个子项。
初审编辑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