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泽涛向央视主播发律师函 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正当中国游泳队在布达佩斯游泳世锦赛创造佳绩受到广泛关注时,国内泳坛也出了一条大新闻,著名游泳选手宁泽涛在昨晚发布微博,显示他已经向央视体育频道的主播邵圣懿发出了律师函,律师函要求邵圣懿删除宣传媒介上的不实言论,并公开向宁泽涛赔礼道歉。
图为宁泽涛。中新社记者 张亨伟 摄
事件的起因是在7月26日,知名体育产业专家棋哥发布了一条微博,“游泳世锦赛,孙杨200自破亚洲纪录夺冠军,徐嘉余100仰摘金创历史,中国游泳人才辈出,一代革命接班人在成长。只可惜那个谁,过度迷恋娱乐,作秀,走穴,自恋,玩颜值,骂游泳中心,怨天尤人……,耽误的事儿大了。”央视体育频道主播邵圣懿点赞了这条微博,随即有网友艾特邵圣懿,对其点赞行为提出质疑。
邵圣懿随后回复了网友的批评,他写道:“孙杨在披荆斩棘,那位在发广告买热搜~低谷,怕是过不去咯”。
就此,棋哥和邵圣懿的微博成为了宁泽涛的粉丝与反对者的口水战场。
7月28日晚,宁泽涛在微博中对此事做出回应,他写道:“谣言、网络暴力何时休?!”同时附上了发给邵圣懿的律师函图片。不过,律师函仅发给了邵圣懿一人,并不包括最早在微博上对宁泽涛提出质疑的棋哥。
律师函的全文如下:
您作为经新浪微博个人身份认证的加V用户,拥有110万以上的关注者,并作为主流媒体具有较高曝光率的主持人和体育解说员,在未经事实调查且无任何凭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而虚构事实,散布诋毁宁泽涛先生的不实言论,对其进行侮辱和诽谤,极大地损害了宁泽涛先生的个人名誉和形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央电视台的声誉和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使社会公众对宁泽涛先生产生了重大误解。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您的上述行为已侵害了宁泽涛先生的名誉权。有鉴于此,我们代表宁泽涛先生郑重要求您:
1.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您个人新浪微博及所有相关宣传媒介上的不实言论和所有相关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律师函附件所示)。
2.在2017年7月30日前,在新浪微博个人首页置顶位置及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宣传媒介上的显著位置(包括但不限于搜狐体育、豆瓣等)刊登您的道歉声明,公开向宁泽涛先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持续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按照宁泽涛先生的要求,我们在此郑重通知:宁泽涛先生非常重视题述事宜,如果题述事宜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则宁泽涛先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您给宁泽涛先生造成的任何损失,宁泽涛先生将保留一切法律救济的权利。
初审编辑 高聪聪